河南化工职业集团
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院属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 放假时间
4月4日(星期四)、4月5日(星期五)、4月6日(星期六),共放假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。
二、有关安排和要求:
(一)根据放假时间安排,课程进行如下调整:
原定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整至4月7日(星期日)进行。
(二)全体教职工于4月7日上午8:00准时到岗,届时有关部门将检查各系(部)、各处室人员的出勤情况。全体学生4月6日下午19:00前返校,学生处、各系部要认真清点人数,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(三)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严格值班制度,落实值班责任,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(四)保卫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,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门、重点部位值班的部署和检查,确保集团财产安全。
(五)放假前,各有关部门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。时值春季,学生户外活动频繁,尤其要教育学生注意户外活动安全。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集团规章制度,严禁使用违章电器,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六)后勤处、膳食处要做好放假期间虎博白菜水、电等后勤保障工作,加强对食堂的有效管理。
(七)车辆安排:
生活班车发车日期:4月4日、4月6日。小车假期值班:高剑军。除值班车辆外,车辆一律封存。
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祖、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,集团倡导师生员工要绿色出行、文明祭扫,过一个安全、文明、绿色、祥和的清明节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