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回原籍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
没找到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9月1日后回到原籍,可在当地免费办理失业登记手续,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。
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精神,9月5~25日,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,将针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开展“就业服务月”活动。
在“就业服务月”期间,对9月1日后回到原籍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,在市、区(县)综合服务场所开设专门窗口,为其办理失业登记,并免费提供相应的服务。同时,我省劳动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,对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政策咨询、岗位信息提供、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。
对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,要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,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,并根据当地有关规定,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享受职业培训补贴。
同时,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,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。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需要小额贷款的,由小额贷款基金提供担保;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,要落实免收费的有关政策。